污物的处理原则与收集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医院临床消毒实用手册》第66页(1113字)
一、污物的处理原则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于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律标准的要求。
5.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二、污物的收集
(一)分类收集
1.根据国家设置的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直接焚烧的污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使用红色或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应坚韧耐用、不漏水,并首选可降解塑料制成的污物袋。
2.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应收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桶)中,应及时运送。各科室病区应建立严格的入袋制度,每日由物业管理派固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用路线运送至医院医疗垃圾存放室,严禁随意乱放。
3.锐器(如针头、手术刀、手术锯、输液器、碎玻璃及钉子等)不应与其他废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高危区的医院污物建议使用双层污物袋,并及时密封。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4.分散的污物袋要定期收集集中。污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往指定的收集地点。不能移动未标明废弃物产生地及废弃物种类的污物袋(箱),应立即补充上新的同类的污物袋(箱),以供使用。应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
(二)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
1.污物袋(箱)在就地处理或异地处理之前,要集中存放在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有害废物和普通垃圾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设有冲洗及消毒设施,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