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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箭毒

书籍:麻醉科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麻醉科手册》第92页(919字)

筒箭毒又称管箭毒,为白色粉剂,溶于水,耐高热,pH值3,遇碱性物质如硫喷妥钠,产生白色沉淀,注入血管能引起血栓或休克。

【作用特点】

(一)具有麻痹横纹肌的作用。肌松作用按下述程序出现,首先眼、面小肌肉,以后是颈、上肢、下肢、躯干、腹壁、肋间肌,最后为膈肌麻痹。当药物作用消失时,肌张力依上述次序逆行恢复,首先是膈肌恢复运动,最后眼、面、颈部肌肉恢复张力。

(二)有阻滞植物神经节,尤以交感神经节的作用,所以具有防止手术刺激腹腔或盆腔神经丛所引起的不良反射。

(三)一般剂量时对循环系统无影响,大量、快速静注时,偶尔可引起组织胺释放,使血压急剧下降,或诱发支气管痉挛、荨麻疹、气管系分泌物增多、出汗、小动脉和小静脉充血、毛细血管渗血增多等现象。

(四)对肝肾功能无影响。静注后3小时内,30~40%从尿液排出,12%经肝排入胆汁,肾功能不全时,箭毒经胆汁排出量增加。

(五)可小量通过胎盘,但一般并不影响胎儿。

(六)与乙醚有显着的协同作用,二者并用时,乙醚的剂量可减少1/2~3/4。

(七)酸中毒增强箭毒的作用,碱中毒则相反。其作用可被新斯的明所拮抗。

【适应症】 与各种全麻并用施行浅麻醉。

【禁忌症】 休克、危重病人,支气管哮喘,过敏体质者,孕妇,新生儿及重症肌无力者禁用。

【用法和用量】 0.2~0.3毫克/公斤体重静注,1~2分钟发生作用,3~7分效果最强,维持25~35分钟。因有蓄积作用,再次用量应为首次量的1/2。总用量不宜超过4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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