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治疗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高血压病防治手册》第14页(334字)

高血压治疗率指高血压患者接受治疗的比例。根据1991年全国血压调查人群中正在服用降压药的百分率在城市为17.1%,在农村为5.4%。

规律性长期治疗率可分成3级:

1.偶治与不治:每年累计服药时间<3个月;

2.间断治疗:每年累计服药时间达到3个月但不到9个月;

3.规律性治疗:每年累计服药时间达到或超过9个月以上。

对观察对象至少每月测血压一次,以便计算规律性长期治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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