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595页(2227字)

当传召证人的一方对其主要诘问结束后,对方有权对该证人进行盘问。盘问的目的有三个:

(1)向该方证人指出不同意其证词的地方;

(2)打击该方证人证词的效力;

(3)使该方证人讲出对盘问方有利的事实。

当证人在主要诘问时有些证词对方不同意,对方或其代表律师要用向该证人提问的方式指出,因为盘问者有责任让证人知道其证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盘问者不对证人的证词进行质询,多少有些默示接受证人的证词,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也会认为该证人的证词属实。举一例说明:在一起交通违例案件的审理中,证人在主要诘问时讲看见摩托车先微微向左偏斜,然后与小汽车发生了碰撞事故,而被告认为摩托车没有向左偏斜,则盘问人可这样向证人发问:

盘问者:我认为摩托者没有向左偏斜。或者这样表达,你说碰撞前摩托车曾向左偏斜,我认为你搞错了。

证人在仔细回忆当时情景后,可以回答:

证人:(1)同意。(表示摩托车没有向左偏斜。)

或(2)不同意。(表示摩托车曾向左偏斜。)

或(3)我不敢肯定。(表示不能肯定摩托车是否曾向左偏斜。)

或(4)我肯定摩托车曾向左偏斜。

至于要打击对方证人证词的效力或者使对方证人讲出对盘问方有利的事实,都必须具有有力的事实根据或论点,可以证明证人在主要诘问时证词与案件事实不符,或者证明证人的观察能力差,他的证词不可信。如果没有事实根据就去质疑证人的证词,除了浪费时间外,还会弄巧成拙,加强证人证词的可信程度。例如:交通违例的目击证人作证说,当摩托车行驶在第二车道,小汽车在第三车道时它们相撞,盘问者与他可有如下问答:

盘问者:从你当时所在的位置能够看见路面上各行车线的分界线吗?

证人:可以。

盘问者:我认为你在说谎,因为一般人只能看见相距20呎以内的车道分界线,不可能看见再远些的分界线。

证人:我并没有说谎,较远的分界线我是看不见,但你并没有问我是近距离还是远距离的分界线。

盘问者:请问:当摩托车与小汽车相撞时,它们距离你有多远?

证人:大约30呎。

盘问者:所以你不可能看见那里的分界线?

证人:是的。

盘问者:那么,你怎能肯定摩托车在第二车道,小汽车在第三车道呢?

证人:我是从它们当时所处的位置推算出来的。

在上述对话中,盘问者努力向法庭显示,证人关于摩托车与小汽车相撞时所在车道的证词不可靠。如果法官认为该证人在看不见行车分界线的位置上,能够推断行驶车辆所在的车道,则会接受该证人的证词。反之,则会判定这段证词不可靠,但仍然可以相信摩托车与小汽车相撞的证词。如果法官认为证人观察能力差,或者怀疑他说谎,也可完全推翻他的证词。

总之,在盘问过程中,盘问者会想尽办法达到开头所述的三个目的。盘问者还可以套取在主要诘问中没有涉及的案件事实。

作为证人,要按照所知道的全部事实作证,证人没有义务帮助任何一方,而是为了让法庭了解案件的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证人作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冷静,不因盘问者要求他迅速回答问题而慌乱。

(2)小心考虑问题,如果对提问的意思不清楚,先请求解答疑问,再回答问题。

(3)需要同时回答两个问题,应问清先回答哪个问题,或者说明他打算首先回答哪个问题。

(4)如果有可能,只回答“是”或“不是”。

(5)按照自己的意思回答问题,即使提问者只要求回答“是”或“不是”。

(6)除非得到法庭指示,否则不能修饰答案,也不能猜测答案。

(7)当不知道如何回答问题时,就明确回答“不知道”。

(8)即使对提问者的表现反感,也应保持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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