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非法博彩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18页(639字)

任何人举办、组织、管理或控制非法博彩,或者协助他人进行这些活动,就犯有举办非法博彩罪。被告经简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如果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

任何人,如果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非法博彩的彩票,持有准备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非法博彩的彩票,就犯有售卖非法彩票罪,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

举办非法博彩罪和售卖非法彩票罪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负责,如果被告不能提出反证,那么,被指控的罪名就将成立。

任何人持有非法博彩的彩票,就犯有购买非法彩票罪,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法律规定的有关非法赌博和非法博彩的罪名还有:

(1)书写、印刷、提供及发行非法彩票罪,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

(2)提供金钱用于非法赌博或非法博彩罪,经简易程序定罪,刑罚为罚款50万元和监禁2年;经公诉程序定罪,刑罚为罚款50万元和监禁7年。

(3)业主、租客纵容赌博罪,经简易程序定罪,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经公诉程序定罪,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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