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劫持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34页(255字)

香港九七以前适用英国1971年《空中骑劫法》,凡有空中劫持行为,无论在何地发生,香港法庭都可以审判。

香港还适用1973年《保护飞机法》的部分规定,凡在香港内外发生的毁灭飞机罪、毁坏飞机罪或危害飞机安全罪都可由香港法庭审理。

九七以后,1971年《空中骑劫法》与1973年《保护飞机法》只要不与香港《基本法》相抵触,就可视为香港地区的“原有法律”而“基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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