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香港银行存款公证书是否都要办公证
书籍:香港法律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73页(215字)
据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告,凡内地公证处为当事人继承存在香港中银集团所属13家银行(中国、交通、南洋商业、盐业、集友、侨商、广东省、浙兴、中南、国华、新华、宝生、金城),数额在5万港币以下的存款所出具的有关公证书,如内地委托银行同意以书面担保形式,由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存款银行办理结清被继承人帐户和提款手续,并且无须向香港高等法院申领遗产管理证的,可酌情免办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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