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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简明数典》第316页(865字)

☆我国第一次对残疾人进行抽样调查时间:1987年4月1日,当时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约5164万人;抽查范围:369816户/1579314人,调查人数占全国总人数比:1.5‰。

☆全国14岁以下智障者总人数:约540万人,智障者占残疾儿童总人数比:2/3(1998年资料)。

☆1997年底全国残疾人总人数:约6000万人,其中贫困残疾人数量:1700万人,能参加生产劳动的残疾人数量:1400万人。

☆目前全国“视听语知肢”五类残疾人总数:约5146万人,其中先天残疾者占比:20%(1998年资料)。

☆目前全国14岁以下残疾儿童总数量:约817万人,其中先天残疾儿占残疾儿童总比:51.3%。

☆全国3亿儿童中智力低下的儿童总人数:约1000多万人,其中痴、呆、傻儿童数量:近400万人;每年新出生带有各类缺陷的婴儿:近35万人(1998年资料)。

☆1988年全国残疾儿童入学率:6%;1998年残疾儿童入学率:64.3%。

☆1988年我国残疾人就业率:不足50%,1998年残疾人就业率:73.3%;10年间得到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150万人。

☆1988~1998年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残疾人:近1400万人。

☆1997年全国建有康复中心(站点):3371个,10年内得到不同程度康复的残疾人:416万人,其中聋儿开口说话者:9万人,儿麻后遗症经矫治手术功能得到改善者:60万人,智残儿通过康复训练认知和自理能力增强者: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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