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互助信贷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59页(254字)

法国《农村法典》第632条、第633条、第634条、第637条等规定,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地方银行与地区银行管理机构为:(1)全体会员大会,不管认购资金数量多少,每个会员只有一票。(2)董事会是银行的执行机构,董事在全体大会的会员中选举产生。(3)贴现委员会或贷款委员会,负责审查银行贷款申请等事宜。(4)稽核,会员全体大会每年任命一名或几名,监督企业账目,监督董事会向大会提供情况的准确性。(5)经理,地区银行工作由经理负责,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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