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间?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87页(553字)
期间,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顺利进行诉讼活动而规定的时间限制。这种时间(或日期)的限制,既可能产生于人民法院,也可能产生于法院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某种要求或限制。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在诉讼活动中,时间观念或时间限制是有其重要性的。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加速案件的审理判决,并使判决能够及时执行,以尽快稳定民事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更有效地行使审判权。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时都要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和要求,如果随随便便,马马虎虎,不守时间规定和要求的约束,就会导致丧失某些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耽误了上诉期间,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没有上诉,就视为放弃上诉权利处理,即认为无争议意见,那么,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可在上诉期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诉讼中的期间必须在法律上作出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任意处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