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创造出同一发明而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投予谁?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49页(429字)
当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创造出同一发明而申请专利时,就产生了应由谁取得专利权,即专利权授予谁的问题。对此,国标上通用的处理原则有两种,即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
先申请制是指谁先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谁就获得专利权。这是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则。
先发明制是指谁先发明谁就获得专利权。只要能证明该项发明在他人之先,尽管申请在后,也能取得专利权。这是加拿大、菲律宾、美国等国家采用的原则。但美国只是对本国人采用先发明原则,对非美国人仍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创造出同一发明而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也就是说,我国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这种规定,既符合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也有利于促使发明人尽快提出申请,公开发明,使发明早日为社会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