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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可以代订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44页(495字)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参加,或者由其合法的代理人参加。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当事人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亲自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他人代订合同,不但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所谓代订经济合同,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按被代理人的授权权限,与第三者订立经济合同。代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为了明确相互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经济合同法对代订经济合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即被代理人)的委托证明。委托证明是成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亦可称委托书。只有能够出示委托证明的人,才有资格代表委托单位参加订立经活合同的活动。(2)代理人必须根据委托单位授权范围订立经济合同。代订经济合同时,如果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则所订的经济合同对委托单位就没有法律约束力。(3)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代理人是代表委托单位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只有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才能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即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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