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94页(410字)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基本的条件,才能保障经营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两项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只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才能对收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使之符合质量标准。销售药品才能做到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药品经营企业应逐步配备大专或中专医药专业人才,负责药品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经营中药的企业或兼营药品的企业没有药学技术人员的,配备熟悉所经营药品的药性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登记的药工人员。二是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药品仓库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除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城乡集市贸易不得出售国家允许在城乡集市贸易出售的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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