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5页(1135字)

【生卒】:公元前427-前347

【介绍】:

古希腊着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出生于雅典,父母都是名门贵族后裔。柏拉图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后来从事哲学研究。最初通过克拉底鲁了解到赫拉克利特的学说,同时又接受爱利亚派和阿那克萨戈拉学说,20岁起随苏格拉底学习。苏格拉底死后他周游各地,先后到过西西里岛上的叙拉古、南意大利和埃及。曾想在政治上有所建树,两度去叙拉古试图实现他的理想国。柏拉图是古希腊哲学家中第一个留有大量着作的人,公认的就有25篇对话和为苏格拉底作的《申辩》及7封书信。他的着作可以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对话是在发挥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中、后期是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

柏拉图把世界分成由具体事物组成的“可见”的感性物质世界,和由理念组成的“可知”的理念世界。可见世界是动变的、不真实的,可知世界是不变的、真实的“绝对存在”。两个世界的关系是原本和摹本的关系,具体事物由于摹仿或分有了理念,才具有相对稳定的属性。也就是说,具体事物是由理念派生的。从这种理念论出发,他在认识论上提出了认识的四等级理论和着名的“回忆”说。他把认识区分为和两个世界相应的意见和知识两个部分,意见包含想象、信念,知识包含理智、理性,组成认识的四个等级。意见属于感觉范围,不能使人得到真理,只有认识永恒不变的理念才是真理,他把理念世界的知识看作不死的灵魂在出生之前就已具有的,出生之后通过某种具体事物的启发就可回忆起来,因此,求知就是唤起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

柏拉图被认为是第三哲学即辩证法的创始人,他在对话中第一次运用了“辩证法”这一概念,并把它看成最高级的知识。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提及了一系列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特别是在“通种”论中讨论到存在与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等范畴的联系。

政治伦理学说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在苏格拉底的知识论伦理思想基础上,建立起“善的理念”的道德理论体系。他把人的灵魂分为理性、意志和情欲三个方面。人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理念世界,达到至善,所以有理性的生活也就是德性的生活。意志和情欲是在理性支配下进行活动的,相应地形成智慧、勇敢、节制与正义等4种主要德性。在政治上他认为城邦里人可以分为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三个等级。它们是神用不同的金属构成的。三个等级各尽天职就实现了正义。贯穿在他的理念论哲学思想中,还有美学、教育、法律等思想。他建立起了一个和其他科学没有分化的以理念论为核心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从而对以后各个领域都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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