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尔砍伐许可申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51页(207字)
尼日尔《森林法执行条例》第35条规定,若砍伐者拥有许可证,砍伐腐烂或空心的树木,砍伐者必须在砍伐后的7天内和砍伐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向离得最近的地方森林工作人员对此作出申明。在审查其申明以后,无须再付款,砍伐者就有权砍伐他没能砍伐到的规定数量的树木。第36条规定,砍伐许可证应保存在采伐期的砍伐场上。如果负责巡视森林违法事务的人员要求出示砍伐许可证时,应予以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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