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92页(343字)

孔德实证哲学的基本概念。孔德认为,实证哲学是以实证科学为基础,联系各门具体科学的一种哲学。由于实证哲学所提供的是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知识,因而与一切神学和形而上学的玄想相对立。据此,孔德对“实证”一词做了如下的解释:(1)实证的知识应该是“现实的”而不是“空想的”;(2)是“有用的”而不是“无用的”;(3)是“确实的”而不是“虚构的”;(4)是“精确的”而不是“暧昧的”;(5)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6)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孔德认为,上述六点是实证精神的六大要素,它们体现了实证哲学的本质特征。晚年,孔德为了强调道德与知识在性质上的联系,又提出“同情的”是实证概念的第七要素,并把它看成是实证诸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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