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认识的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11页(798字)

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堡学派的创始人柯亨的主要哲学着作。出版于1902年。该书是作者创立的“批判的唯心主义体系”的第一部,是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础。

在这部着作中,柯亨根据无穷小原理,提出了一种他自认为不同于传统逻辑的新型逻辑。所谓新型逻辑,不是客观事物的逻辑,而是认识的逻辑。由于“认识意味着纯粹的认识”,因此,逻辑是纯粹认识的逻辑。柯亨认为,纯粹认识的逻辑是本原的逻辑,因为数学中的无穷小概念是数学自然科学的基础,是一种“新的真正的本原”。根据这种新型的逻辑,直观就不再是先于思维并独立于思维的东西了;而且在逻辑之前,也就不再存在那种纯粹感性的理论了。柯亨认为,直观就是思维,感性经验的规定本身就是思维的规定性。他否定康德关于感觉先于思维,为思维提供对象的观点,明确提出了“思维高于一切,思维决定一切”的主张。他说:“我不同意先于逻辑的感性学说,我们从思维开始。思维除了自身以外,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因此,认识的对象不是由感性提供的,而是纯粹思维创造的。纯粹思维创造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现实存在,而是“科学的实在”,如几何学中的点,物理学中的“理想气体”等等。总之,作为科学思维对象的理想客体,都只是纯粹思维的逻辑构造。纯粹思维借助于数学中的无穷小概念创造了科学知识的对象。无穷小概念既是思维的产物,又是存在的根据,是现实存在和理想客体之间联系的桥梁。柯亨认为,他的“批判的唯心主义”不是研究本体论的存在概念,而是仅仅关心科学认识的逻辑和方法论问题。因此,纯粹认识的逻辑不仅是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也是整个批判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基础。

《纯粹认识的逻辑》是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的主要代表作,书中所阐述的思想对马堡学派的其他成员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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