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尔班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15页(620字)

【生卒】:1848-1915

【介绍】:

德国哲学家、哲学史家,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出生于波茨坦,曾就读于耶拿、柏林、哥廷根等大学。1876年任教于瑞士苏黎世大学。1877年回到德国,先后担任弗赖堡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文德尔班批判地发展了康德哲学中的价值理论。他认为康德的认识论由于过于受自然科学的影响,没有明确地把哲学和科学区别开来。他认为,自然科学是关于事实的判断,它表示表象内容的相互关系;哲学则是对一切价值的评价,它表示评价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所以哲学命题是直接与主体有关的。他指出,认识论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价值论问题,因为一个判断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取决于作为评价标准的普遍的价值。价值概念是文德尔班哲学的中心概念。他说,具有“普遍正当性”的价值“乃是一切文化功能的基础,并构成一切特殊价值生命的基础”。从价值哲学的观点出发,文德尔班对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了严格的区分。他指出,上述两类科学都是以经验事实为出发点的,但在对事实的取舍和利用以及研究方法上却截然不同。自然科学旨在建立普遍法则,历史科学则是对特殊事件的描述。他否认历史的规律性,把对个别的、一次性历史事件的考察同价值标准联系起来。在哲学史的研究上,他提出了着名的“问题研究法”。他的主要着作有:《哲学史》、《历史和自然科学》、《论意志自由》、《哲学概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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