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58页(821字)

【生卒】:1873-1958

【介绍】:

英国哲学家,分析哲学创始人,新实在论者。出生于伦敦。1892年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1898-1904年在三一学院从事研究工作,起初专修古典学科,后来在罗素的鼓励下开始研究哲学。1913年获剑桥大学文学博士学位。1911年起在该校任道德科学讲师、精神哲学和逻辑学教授。1918年起任英国科学院院士。1951年获英王颁发的功勋勋章。1940-1944先后在美国史密斯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任客座教授。他早年接受以布拉德雷为代表的新黑格尔主义影响,后来逐渐表现出实在论倾向,并发动了对新黑格尔主义的批判。认为这种哲学玄之又玄,结论违背常识。他认为新黑格尔主义在认识论上的错误在于他们混淆感觉与感觉对象这两样不同的东西,重复了巴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它是一种违背常识的唯心主义。他讲的常识就是指人们生活中粗浅看法。常识的世界观既不能被哲学所否定,也不需要哲学证明。他用常识观点来说明宇宙间存在的东西,既承认物质事物及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也承认自己身体的存在和他人心身存在。从常识出发,提出他的直接认识论思想,认为经验材料与共相构成了经验的世界,人们认识的就是这个现象世界,因此人的认识没有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

摩尔后期致力于分析哲学。他从一开始研究哲学就以已有的哲学理论为研究对象,并定下目标要真正弄清楚某个哲学家讲的某些话究竟意味着什么。从这一目标出发决定了他的研究方法着重于语言分析,即研究概念的各种特性及其相互关系;探讨某些概念的用法,考察这些概念在哲学语言及日常语言中的异同,以澄清哲学概念、命题的意义;他还运用分析方法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及概念作了细致分析,他通过着述及长期的哲学生涯,影响了整整一代英国哲学家。他的毕生力作是《伦理学原理》、《伦理学》、《哲学研究》、《哲学论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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