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劳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62页(531字)

【生卒】:1887-1971

【介绍】:

英国哲学家。在摩尔及罗素的影响下接受新实在论的观点。出生于哈勒斯顿的一个新教徒家庭,1906年考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原学化学后转向哲学,主要从事认识论、科学哲学、道德哲学、哲学史及精神现象学方面的研究。1931年任三一学院研究员,此后在圣安德鲁斯大学、布里斯托尔大学三一学院任教。1933年起担任奈特布里奇道德哲学讲座教授,并多次出国讲学,两度出任精神研究学会主席。他的哲学并无独特体系,只是用分析的方法剖析其他哲学家的理论,加以归类,并列出各种支持与反对的理由。他运用亚历山大的倏忽进化论解释身心关系。他虽然否认非物质的超自然的动因,但他主张万物是物质元素的盲目组合,生命是物质性的精神与其他物质元素的结合。机体死亡后,精神又寻找新的可以与之结合的其他物质元素。在认识论上他承认对象对感官的作用,倾向于知觉的因果论。在科学哲学上,他把概念划分成经验概念及先天概念并以此作为划分科学与哲学的根据。他曾定期在瑞典讲学,他的思想对瑞典哲学界有较大影响。其主要着作有:《知觉、物理及其实在》、《科学思想》、《心灵及其在自然界的地位》、《伦理理论五种》,《伦理学与哲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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