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69页(573字)

【生卒】:1861-1947

【介绍】:

英国逻辑学家、数学家和科学哲学家,过程哲学的创始人。生于英国肯特郡的兰姆斯格特,1880-1884年,就读于剑桥三一学院。1885-1911年,在剑桥大学任数学讲师。1903年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914年起在剑桥大学任数学教授。1924年被聘为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1937年退休。怀特海的学术生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在剑桥时,主要从事数学和数理逻辑方面的研究,主要着作有《普遍代数论》、《数学导论》以及与罗素合着的《数学原理》。在伦敦时期,主要从事自然哲学方面的研究,主要着作有《自然知识原理》、《自然的概念》和《相对论原理》。在哈佛大学时期,怀特海才完全转向纯哲学领域的研究,并创造了新的形而上学宇宙论,即过程哲学或有机体哲学。他把世界分为“永恒的客体”和“现实的事物”。他认为现实的世界是一个由各种事件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其中一切事件都处于变化的过程中。过程是指机体中各因素之间的有内在联系的、持续的创造活动。“永恒的客体”是抽象的观念,它以一种未实现的潜能的状态存在着。永恒的客体能否转化为现实的存在,取决于生命的自我创造活动。怀特海关于过程哲学的主要着作有:《科学与近代世界》、《过程与实在》、《观念的历险》、《思维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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