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69页(596字)

过程哲学又称“活动的过程哲学”或“有机体哲学”,即关于自然界是一个活的有机过程的哲学学说。产生于本世纪20年代。其创始人和主要代表是英国哲学家怀特海。当代过程哲学的主要代表是哈特肖恩。怀特海从20世纪物理学和数学的成就出发,认为机械论的世界观作为一种思想体系运用自然科学领域已经远远不够了。“将自然理解为一种静止的事实,哪怕只在没有延续性的一瞬间,这是荒谬的”。因此需要引入一种新的“机体论”来代替机械论。怀特海认为,自然是一个活的有机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过程。他把自然界的一切“显现”(即现象)分为六类:人的存在、动物的生命、植物的生命、单细胞生物、宏观的无机组合、微观的现象。他认为,自然中的一切现实事物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他们互相影响、互相依赖、并且互相转化。他把有机体内各种事件之间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持续的创造活动称为“过程”。怀特海强调自然和生命是相互溶合的,这两个主要因素溶合在一起才构成“真正的实在”。他认为生命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生命的自我创造的过程能把处于潜能状态的存在吸引出来使之变成为现实的存在。他把这种处于潜能状态的存在称为“永恒的客体”或终极的存在。他认为,只有认识到自然是一个活的有机统一体,才能把握或直观“永恒的客体”。过程哲学60年代以来在美国颇有影响,它在一定意义上被看做是系统论的思想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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