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德国自然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46页(221字)

民主德国1954年制定《自然保护法》。1970年部长会议制定动物、植物界和优美风景的保护条例(自然保护条例)和《关于开发、保护和发展休养用风景条例》对自然保护目标、自然保护的领导、自然保护项目、自然保护的支持义务和赔偿损失及补偿经济负担、违法处罚等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人民议院同年通过《环境保护法》,对自然保护作出进一步规定。1971年5月颁布《自然保护监督员和自然保护助理员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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