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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恶性肿瘤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65页(424字)

术前医嘱

手术医嘱

术后医嘱

说明:(1)骨恶性肿瘤的治疗,以手术为主,辅以术前术后化疗、放疗等综合性治疗。

(2)手术方法有截肢术、瘤段切除术、肿瘤切除灭活再植术及肿瘤切除人工假体置换术等。

(3)如病骨己发育成熟(14~16岁),ⅡA期肿瘤或对化疗敏感的ⅡB期肿瘤、血管神经束未受累、肿瘤能完整切除、术后肢体功能优于义肢者,可考虑保肢手术:如主要的神经血管束己受累,或己发生病理性骨折、肿瘤细胞己破出屏障侵袭周围正常组织者,或肿瘤周围软组织条件不好者,皆不宜保肢手术。

(4)术后如果进行化疗,应及时了解肝、肾功能与血象情况,每隔1天复查血常规,每周复查1次肝、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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