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识别药物是否变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与观察手册》第7页(861字)

药物的质量可以通过观察药品的外观性状、颜色及味道的变化来识别。

5.1 片剂:若发现白色药片变黄,表面粗糙、有斑点、发霉、虫蛀或疏松、潮解或有结晶析出、有异常臭味出现,均表明有变质,不可服用。糖衣片出现粘结或出现黑色斑点,糖衣层裂开,发霉,有臭味等也不能再服用。

5.2 胶囊及胶丸:出现明显软化、破裂、漏出或粘结不散均为变质现象,不应服用。

5.3 干糖浆(干燥颗粒状冲剂)若有异臭、发粘、结块、溶化等均应视为变质,不能服用。

5.4 口服水剂药液不论颜色深浅,都应为澄清无异物,若有较多沉淀物或絮状物,亦不可服用。

5.5 针剂:分粉针剂和水针剂两种,正常的粉针剂摇动时,药粉在瓶内可自由翻动,瓶体无裂缝,瓶内无异物及色点,若发现瓶内药粉有结块且摇动不散,或有变色均认为是变质不能使用。水针剂的药液应是无色或带规定颜色的澄清液,尤其是静脉输入的溶液若发现颜色变深、混浊、沉淀及絮状物,或有霉点都表明药品变质,不能使用。有些针剂在低温时溶解度变小,会产生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使用。

5.6 混悬剂及乳剂:若有大量沉淀或出现分层,经摇不匀者,不能使用。

5.7 膏剂:眼膏及其他药膏:若发现异臭、酸败味或见明显颗粒干涸及变稀薄者也应作为变质处理。

5.8 眼药水、滴鼻剂;应是澄清药液,如药液中有结晶、絮状物、混浊者就不能使用。

有些药物保管不当或贮藏过久,就会变质、失效,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霉变、虫蛀、混浊、沉淀、变色等不正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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