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贸易港地位的丧失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36页(871字)
澳门的对外贸易在17世纪下半叶一度曾经有过发展。1668年,西班牙与葡萄牙两国重归于好,签订和约,恢复马尼拉与澳门的贸易。17世纪末,马尼拉有两艘商船到澳门,运来100万银元购买中国丝织品。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清王朝允许澳门商船往来于菲律宾的马尼拉、印尼的雅加达。当时清王朝禁止中国商人前往南洋贸易,但对澳门却采取特殊政策。由于对澳门政策放松,由澳门至马尼拉和雅加达的船只,出入频繁,澳门关税可达2万两。与此同时,清王朝对澳门的政策也有限制的一面。雍正三年(1725年),两广总督孔毓珣上书请求限定葡人入澳门的商船数额,要求将澳门现有的25艘船作为澳门商船的定额,由中国“编列字号,刊刻印烙,各给验票一张,将船户、舵工、水手及商贩、夷人头目姓名,逐一填注票内。出口之时,沿海营讯验明申报”。此后不许增添新船,“倘有偷造船只者,将头目工匠俱照通贼例治罪”。清王朝批准了这个请求。此后,澳葡商船自行减少。到1744年印光任澳门同知时,澳葡商船降至16艘,到1748年张汝霖任内时,只剩下13艘。接着,澳门贸易继续衰落。其贸易衰败的表现,一是澳门人口减少;二是商船数量继续减少;三是贸易不景气使葡人生活渐渐困难。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市场大门为西方殖民者以武力打开,先有1842年的五口通商,继而有1858年至1860年的十口设关。不久,中国的通商口岸达34个,澳门港从此彻底丧失在海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逐渐为香港所取代。到1887年签订中葡条约时,广东巡抚上奏称:“澳门居住葡人,官无善政,贾无善贾,工无善艺,惟借赌博娼寮,包私庇匪,收受陋规,为自然之利。”“葡国既无商船来往,澳门别无他利可图,市面萧条,人情涣散,其坐困情形,可立而待。”随之而来,澳门进出口商品也发生变化。18世纪中叶前,进口商品主要是供封建统治者享用的奢侈品和毛织品,出口的商品以茶叶和生丝为主。18世纪中叶以后,进口的商品主要是棉花、棉布、棉纱,出现了大量鸦片走私贸易;出口商品仍以茶、丝为主,出现了大量的苦力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