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广告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171页(699字)
澳门商业行业之一。经营业务以广告制作、广告宣传、业务咨询等为主。广告宣传作为市场营销组合中主要的促销手段,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生活中,其地位更加重要。随着1983年澳门电视台的建立,澳门广告业发展日渐迅速。从宣传媒介的角度分析,澳门广告主要有报纸、书刊等印刷广告;以灯箱、招贴、市区宣传画、街头招牌为主的户外广告;印刷在巴士、的士车身的交通广告;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的POP广告;电视、广播电台、影剧戏院的视听广告;展览会、商店中赠饮赠物等直接推销广告等。其中,以报纸媒介为主的广告在澳门影响最大,电视、电台广告等的市场份额也有不断增长的态势。近年来,随着澳门经济的发展,广告业也不断走向成熟,广告公司的数量及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广告额也连年增长,经营业务也从单一走向多元化。据不完全统计,澳门广告公司由1981年的8家增至1985年的20家,员工有100余人,其中稍具规模的广告公司有9家,平均员工数目8~12人。1985年,澳门各行业的广告支出为3000余万澳门元。广告公司的营业领域较以往大为拓展,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及业务咨询等。广告设计属商用美术工艺范畴,融美工设计、绘图、书法、电脑应用为一体,故专业广告技术人才为澳门广告业急需。澳门广告公司承办的广告制作包括路牌、灯箱、墙画、模型、街招、海报等各式广告,其中路牌与灯箱广告最多。而且广告公司中的目标市场顾客及业务领域也各有不同:如有专营巴士车厢内外广告、香烟广告、汽水广告、房地产广告及政府广告等不同广告公司。另外,除专业广告公司外,报刊杂志社的设计部门也代客服务,兼营广告设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