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周转房的摊销、维修及销售?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33页(459字)
周转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其各项费用支出要按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开发产品成本。当企业开发完周转房,应于投入使用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周转房—在用周转房”科目,贷记“开发产品—房屋”科目,按月计提周转房摊销费用时,按提取摊销额借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房—周转房摊销”科目。周转房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借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按其支付的各项款项、耗用材料、耗费人工等数额分别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若一次发生的修理费用数额较大时,可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按受益期分期摊配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当企业改变周转房的用途,将其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时,按其销售价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科目,同时,按周转房摊余价值借记“经营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科目。按累计摊销额借记“周转房—周转房摊销”科目,按其原值贷记“周转房—在用周转房”科目,结转周转房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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