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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现行税种进行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24页(635字)

现行税种指目前正在执行的税种。对现行税种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志进行多种分类。按负责征收机构的不同可为为三类:(1)关税,由海关部门负责征收。(2)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由财政部门征收。(3)工商税收、国有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还负责征以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等。现行税种还可按各税种课税对象为分类标志分为六大类即:(1)流转税类税种是指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获收入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各税种,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特别消费税。(2)所得税类税种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净收益额(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税种,包括:国有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3)资源税类:资源税、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财产及行为税类税种指对法人和自然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各税种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5)特定目的税类税种指国家为达到某种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各税种,主要包括烧油特别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奖金税(国有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国有企业工资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其他税类:关税、农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由于几个税种可归并在不同的税类中,除这种归类结果外还存在多种归类结果,但大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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