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03页(260字)
香港实行外汇管理时期,经当局授权可经营官价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1973年以前,香港实行外汇管制,银行被分为外汇授权银行和非外汇授权银行。外汇授权银行可经营官价外汇买卖,但不得经营自由市场买卖。香港原有外汇授权银行54家,到1972年底仍有51家。1972年6月,英国政府宣布英镑区范围缩小至英国本土,12月31日香港外汇管制取消。1973年9月英政府取消银行资产的英镑保护协定,银行可以用任何外币调动其海外资产,官价与自由外汇市场合二为一,外汇授权银行便失去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