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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叙用委员会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48页(652字)

是独立于香港公务员管理机构铨叙科以外的一个法定组织,负责香港政府一般公务员任用或升迁一定职位公务员的顾问和监察并具有一定权力职能的总督咨询性机构。该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设有主席1名,而委员人数不得少于2名或多于8名,全部由总督委任。香港政府公务员均不在委任之列,但退休人员不在此限,立法局议员也不得出任委员。其主要职能是就若干高级公务员的任用和晋升事宜,向总督提供意见,但这里的高级公务员不包括行政局的当然官守议员,陆军、海军、空军和警务人员等。至于各部门首长及类似职级人员的委任,除兼任行政立法两局当然议员者及核数署署长外,均需该委员会处理。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公务员年度工作表现评核鉴定制度的实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伦敦的指示,所有英国较大的殖民地都建立了叙用委员会,目的一是鼓励录用本地求职者;二是尽可能在殖民地走向独立时,使铨叙不受政治的干预和庇护。1980年1月,有17800个职位属于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职权范围。1976年以前,该委员会的全部成员都是本地商人及专业人员,他们自愿为政府提供兼职服务。1967年以来,政府在该委员会设立一位全职支薪的主席,辅以两位兼职的本地成员。委员会成员有时也作为观察员出席升迁及遴选的委员会。来自各部门的档案都在委员会成员间传阅,然后连同他们的建议递交总督。委员会只向总督提顾问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所有招募公务员的广告和服务条件,以及一切招聘海外职员的请求,也都必须通过公务员叙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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