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评核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52页(744字)
对公务员的工作成绩评价(即进行考核),是香港公务员制度中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香港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方法是建立工作评核鉴定制度。香港公务员在经过入职训练和在职训练之后,就正式进入了实际工作状态。这时铨叙科就要求其所在部门控制其工作表现,以达到工作要求。因为每个公务员的学历、经验、资历不同,且勤奋、努力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在工作上的表现也必然有较大的差别,所以控制每个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及其行为,准确地对每个公务员的工作作出评价,便成为公务员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公务员的评核就是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核,即通过对员工评核报告来评价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品格、工作态度、实际工作成绩等。这些评核报告都将成为有关公务员工作水平及其在服务期间行为的档案,并为任何有关确认长俸编制职位、实任、晋升、按年给予增薪额、通过考绩关限、延长个人薪级、延长或重订合同的建议提供依据。香港政府认为,这样一种手段对管理者、被管理者以及组织部门都大有裨益。其表现为:(1)对管理者的益处主要有:能够了解每个部下的工作表现;做到对个人和小组的工作目标和每个下属正在工作的情况心中有数;有利于与部下更好地交流沟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部下的潜力;可以用较好的技巧和方法来认清和对待工作优秀或工作差的人。(2)对被管理者的益处主要有:能清楚地了解工作的标准;能得到有关职业的指导,更好地发挥自身能力;有机会就提高自己和部门工作效率发表自己的意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改进工作。对组织机构的益处有:能尽早地发现和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地改进有关晋升、调转和人力计划的人事决定;系统地检查每个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潜力,能通过改进每个人的工作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