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文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451页(1359字)

少数民族作家文学是指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包括借用汉字书写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和少数民族作家用汉族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

对少数民族作家用汉族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的研究发端较早,如萨都刺、元好问、蒲松龄、曹雪芹、老舍等人的作品建国以前就已经有人作了专门的研究。建国后,又陆续发掘和涌现出一些少数民族作家用汉族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如白族的寻图劝、段宗文、杨渊海、杨黼、高桂芝、杨士云、李元阳、王崧、李淤阳;纳西族的木公和木增;维吾尔族的贯云石。学术界对他们的作品进行了介绍和研究,如李赞绪的《白族作家文学简介》(《民族文学研究》1981年第1、2期合刊)、星汉的《元代维吾尔族文学家贯云石及其作品》(《新疆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关于屈原的族属问题,是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中引人注目的课题。1981年,海青、龙玉文两人发表的《屈原族别初探》一文(《民族文学研究》1981年第1、2期合刊),揭开了这场争论的帷幕。他们认为:屈原可能属于苗族,是“懂得并吸收了华夏文化的第一个苗族书面文学家”。这篇文章发表以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重视。有的赞同,有的反对。为此,1983年龙海青又发表《屈原族别再探——兼答夏剑钦同志》一文(《江汉论坛》1983年第3期),将这一问题的讨论引向了深入。这一问题的提出,无疑是对过去那种以汉族文学替代整个中华民族文学的传统偏见的一种挑战。继之,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李贽的族属问题,元代人萨都刺的族属问题,元代诗人、画家高克恭的族属问题,也相继提了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人员的逐渐成长,对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创作的文学作品的研究开始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如扎拉嘎的《〈一层楼〉、〈泣红亭〉与〈红楼梦〉》(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哈拜的《阿拜和他的诗》(《民族文学研究》1983年创刊号)、麦提伊敏、玉素甫的《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长诗中的法律、道德、哲学思想》(维文)(《新疆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贡玛觉布的《谈谈〈萨迦格言〉的写作手法》(藏文)(《西藏文艺》1983年第2期)等。这些专着和文章,开辟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着作的研究,在历史上是个空白,《论傣族诗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1年)的出版,使这一研究领域出现了生机,仅1981和1982两年,关于这部诗论的研究文章就有近10篇之多。有的认为:这部作品“阐述了人类初民思想思维和语言文字产生的顺序过程,以及生产劳动对此所起的重要作用”,“道出了文艺发展的规律”(李赞绪:《一部重要的傣族诗歌理论着作》,《山茶》1982年第1期),有的认为:这部书有两点值得探讨:一是作者是一个反佛教的佛教高僧,这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二是作者肯定了佛教对傣族诗歌的影响,这是符合客观历史的。与此同时有人对纳兰性德的诗论、对李贽的小说论、对哈斯宝的文学理论也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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