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578页(695字)

早在1957年,这个问题就引起学术界的热烈争论。近几年重新提出讨论,主要焦点在以下4个方面:(1)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生产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主要是由于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存在。另一种认为,商品生产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灵活的经济形式,即使资本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再存在,但只要商品生产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者而不是阻碍者,它就不会退出历史舞台。(2)商品生产的特点。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简称“公商品经济”。另一种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产品经济,它意味着产品在全民范围内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如果将商品经济引入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其后果必然十分严重。(3)全民所有制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商品价值形式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内部流通领域,同样存在和适用。所以全民所有制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是商品。另一种认为全民所有制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是属于产品经济范畴,如果承认是商品,那就无形中默认全民企业成了不同的所有者,从而会引致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解体。(4)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大多数人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其商品性的内涵将由强转弱,其产品性的内涵将由弱变强。在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一个大的发展过程,这不仅是社会商品量的增加,而且是商品关系的质的发展,即非商品关系向商品关系的质的转化。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不是简单地由高到低,而是一种由低到高的抛物线的发展过程。现在仅是这个发展过程的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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