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0页(950字)
根据每个人走路习惯规律的特殊性与稳定性原理,对现场足迹和嫌疑人足迹中的步法特征进行比较与评断的过程。它按两个步骤进行:
步幅检验 通过对现场连续足迹与嫌疑人连续足迹中步长、步宽、步角的测量,从种类上把不同人的步法予以区分。在实践中把成年男性的步长划分为长步、中步、短步三种:一个自然步长超过80公分的称为长步,70~80公分的称为中步,70公分以下的称为短步。成年男性的步宽划分为四种:分离步(步宽为正值)、并跟步(步宽为0)、搭跟步(步宽为负数,但绝对值不超过鞋后跟宽度的1/2)、交错步(步宽为绝对值超过1/2后跟宽度的负数)。步角依展开的大小分为五种:向外展开20°以上为大外展步,向外展开10~20°为中外展步,向外展开5~10°为小外展步,外展角度5~0°为直行步,足尖向内收的为内收步。依照上述分类,可按步角、步宽、步长的顺序组合成60种不同的步幅类型。步幅类型不同。一般即可视为步法不同而予以排除;但在故意伪装、奔跑或受环境与心理条件制约情况下,步幅可出现暂时性变化,需要仔细慎重识别。
步态检验 在步幅检验相符的前提下,需进一步对各个足迹中所反映的步态特征比较异同。对于同一个人来说,相同的步态特征会在足迹中重复出现,具有的稳定性。从稳定的步态特征分析人的行走姿势及其他习惯特点,经综合评断可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在步态检验中要注意考虑积极步态与消极步态间的不相容关系:积极步态指作用力强、爆发力大的动作特征,如落脚时的磕、踏特征,支撑时的拧动特征,起脚时的抬、蹬、挖、抠特征;消极步态指作用力弱、缺少爆发力的特征,如落脚时的擦痕特征,起脚时的划、扫、耠等特征。一般来说,消极步态与积极步态不会在同一人的足迹中出现。在步态检验中对各种步态特征出现的位置、角度和作用力方向亦应具体分析,并做综合分析。
步法检验是在总结民间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技术检验手段,在操作中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性较大,尚有待于理论上的充实和检验手段的科学化,我国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在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