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27页(178字)

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法庭审理时询问证人的一种程序。由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请传唤的证人进行询问,以检验其证言的真实性,从其口中获得有利于本方的证据或达到其他目的。通常询问的范围限制在直接询问所涉及的事项。在交叉询问中允许进行诱导询问。无从依交叉询问程序调查的证据,如传闻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效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