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10页(1290字)

香港高等法院审判庭的开庭和调配由首席法官决定。法庭规则规定的开庭期有冬庭:1月4日至复活节前的星期四;春庭:复活节后的星期一至7月31日;秋庭:9月1日至12月23日。休庭期有暑假:8月1日至9月30日;圣诞节假:12月22日至翌年1月3日;复活节假:本节前星期四至本节后的星期一。除公众假期外,休庭期间,审判庭和法院注册处仍如常办公,审理刑事案、刑事上诉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以及法庭规则所列明的民事案件。

除《高等法院条例》或《高等法院规则》有规定外,所有案件都在内庭审理。首席法官可决定案件由独任庭、双人庭或多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经任一方申请,原讼庭又认为案涉诽谤、恶意起诉、非法禁锢或教唆,或法院规则规定的其他案件有陪审团外,一般民事案件不设陪审团。陪审团参与只有权认定事实,审判庭才有权适用法律。审判庭还可决定陪审团是否适合参与对某些文件的审查和科学调查。

高等法院上诉庭不但审理上诉案件、律政司提出复议的案件,也审理新案。对民事案件,上诉庭一般由不少于3名单数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参与原案审理的法官不得参与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庭裁判采用多数原则。未获多数裁判时,以上诉庭庭长为准;但上诉庭未能作出新的裁判或修正原裁判时,原审裁判视为上诉庭仍由不少于3名法官组成,则视为合法组成。但个别民事案件,也可由独任庭或双人庭审理。

有陪审团参与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庭可要求当事人预先交付本案一个5~9人的单数陪审团的费用。根据《香港陪审条例》,年龄在21至60岁,有一定英文程度的香港居民均可被挑选为陪审员,但行政局和立法局议员、公务员、医务、法律、教育等19种专业人士不必充任。政府隔若干年公布陪审员名单,法庭从该名册中注意抽签决定,除有特殊理由被审判庭接纳外,被选中者应参与陪审。

高等法院审判庭审理案件不受任何干预。任何个人和行政部门不得干涉审判庭独立审判。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院的行政领导对审判庭一般不予过问。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经一定的诉讼程序上诉或移送到上级法院时,上级审判庭才能作出新的裁判。

高等法院法官享有司法豁免权,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即使法官疏忽或越权,在审判中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有错误,法官不必负责。对当事人因此遭到的经济损失,法官也不负民事赔偿责任,但以法官确信自己有权作出忠实判决为前提。法官若故意枉法错判,则不享有司法豁免权。这是英美法系即普通法国家通常采用的有助于司法独立的原则。法官不必担心因工作失误被起诉,可以抗拒外界压力,依法办事,正当履行审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5条、第86条对香港法院原来实施的陪审制度、独立审判制度和司法豁免权制度给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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