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30页(1002字)

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的分类。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的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的划分。以刑事诉讼的阶段实质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类为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类为弹劾式的、纠问式的和混合式的。前一种分类可以称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后一种分类可以称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总的讲,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的沿革,是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样一种规律;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的沿革,是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这样一种顺序。但是,具体到某一个国家,其刑事诉讼历史类型的沿革,却可能有例外的情况。如我国就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社会,没出现过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历史类型。英国经历过封建社会,但英国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的沿革,却没有普遍采用典型意义上的纠问式,而是从弹劾式直接演进为现代的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即混合式。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与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一般是同步向前发展的,即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一般是弹劾式,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一般是纠问式,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一般是混合式。但是,并不完全同步,因为历史上出现过、现在也仍然存在着没有完全同步向前发展的情形。如纠问式,主要是封建专制时期的刑事诉讼形式。除英国未普遍实行过纠问式外,还有些国家在封建社会初期,实行的也不是纠问式,而是弹劾式。又如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与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类型。从形式上讲,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与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也存在重要差异。如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内容的差异,当事人范围的差异等。但是,资本主义的刑事诉讼形式与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形式,也有许多相同和相近之处。如刑事诉讼过程都分为审判和审判前的追诉两大阶段,在审判阶段都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审判公开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所以,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虽然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但是,与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相适应的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目前尚不能讲已经形成。另外,现代刑事诉讼形式虽然基本是混合式,但在这一类型中,还可以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刑事诉讼形式,即职权主义的混合式、当事人主义的混合式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混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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