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39页(1072字)

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专门研究刑事诉讼中如何正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学科。它研究的对象包括有关刑事证据的立法、各种证据制度的沿革、有关刑事证据的理论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

刑事证据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有最密切的联系。因为整个刑事诉讼活动都是围绕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展开的,所以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刑事证据学则是专门研究刑事证据的,是从刑事诉讼法学中分化出来的一个专门学科。它对于刑事证据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要超出刑事诉讼法学所研究的范围和程度。诉讼证据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学科,它由刑事证据学、民事证据学和行政诉讼证据学组成。所以,刑事证据学又是诉讼证据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证据学与刑法学也有紧密的联系。刑法学以犯罪和刑罚作为研究对象,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刑事证据学研究的证明对象的基本内容。刑事证据学与刑事侦查学也有一定交叉和联系。刑事侦查学以侦破刑事案件的技术手段和策略方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和策略方法发现、收集和检验证据是该学科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只是,两者研究刑事证据问题的角度、侧重点和范围不同。法医学为法医鉴定提供理论基础,而法医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所以,刑事证据学与法医学也有交叉的部分。

刑事证据学对刑事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加以研究:①认识论的角度。由于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是对客观事实的认识过程,同认识论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只有以科学的认识论为指导,才能正确地阐明刑事证据学中的问题。②比较的角度。即对世界各国历史上的和现行的刑事证据制度进行比较研究。③分析阐释的角度。即对现行的刑事证据法的各种规定进行分析解释,阐明其含义和立法精神。上述各种角度,在刑事证据学的研究中不是孤立的、互相对立的,而是综合运用相辅相成的。

理论联系实际是刑事证据学研究中的根本方法。研究刑事证据问题,必须深入调查,全面、系统地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并据此检验立法的规定,修正理论和立法中的不足之处。研究历史上和国外的刑事证据制度,要与它们所处的具体的时代条件和历史环境相联系,才能正确认识这些证据制度的特点和产生、变化的原因。另外,在研究中还要注意运用逻辑学、心理学的知识和信息论、系统论等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联系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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