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32页(237字)

法院对案件进行最后一级审判时就程序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定。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国家,第二审为终审,第二审法院所作的裁定即为终审裁定。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第三审才是终审,第三审法院所作出的裁定才是终审裁定。对于终审裁定,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不得依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法院的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都是终审裁定。对终审裁定,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依上诉审程序提出上诉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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