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55页(316字)

又称内省力、洞悟力。指个体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完整的自知力应当能正确地分析和判断既往与目前的自身状况和内心体验、自身有无精神疾病;能清楚地认识自己所患疾病的发生、发展的背景、过程;能区分开自己的精神活动哪些是正常、哪些是异常;能主动配合医生积极治疗;能在疾病痊愈后仍充分地认识到治疗的重要性。否则,便是自知力缺损或丧失。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自知力多缺乏。在临床精神医学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自知力的完整与否是区分神经病性疾病和精神病性疾病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判定行为人的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等法律能力的不可缺少的医学要件之一;此外,对判别伪装精神疾病者也是一个主要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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