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机构费用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0页(189字)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第10条规定,本委员会成员国不论是独立地还是根据本委员会的建议就拟定标准草案进行的准备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有关会议、文件和翻译的费用),应由有关国家政府支付。然而,在经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本委员会可以建议,有关国家政府代表本委员会进行的准备工作费用中一个具体确定的部分被承认为本委员会的运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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