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7页(270字)

叙利亚进入20世纪80年代重新将农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并颁布一系列法令推行新的农业发展政策。如1982年颁布增加对农业投资并大量吸收外资发展农业的法令,规定政府将逐年均衡地提高对农业的投资。同期还颁布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方面的法令,优先发展棉花等出口效益好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减少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0年代后期,颁布提高农产品价格政策,如1988年规定大豆价格提高50%,小麦除按官价收购外,每公斤给2叙磅额外补贴,保证农民获取10%以上的利润。还规定,政府允许农民自由出口其产品换取外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