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早期谷物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页(494字)

《谷物法》是英国政府1915年制定的限制或禁止谷物进口的法律。英国17世纪实现产业革命后,对谷物的需要量逐年加大,价格不断上涨,国内供应渐感不足,需要进口补充。代表土地贵族利益的托利党上层领导,为提高自己的土地收入,实行农业保护政策,限制谷物进口,制定了该法。其中规定只有当英国谷物价格每夸脱高于82先令时,才允许从国外进口。《谷物法》的实施人为地保证了国内谷物得以维持高昂价格,并导致原料和消费品价格上涨,使广大劳动者陷于饥饿境地,工人因此要求增加工资,不断展开罢工斗争,加上向英国出口谷物的一些国家在经济上受到打击,利用提高关税的办法限制英国工业品进口以进行报复,这使英国工业资本家的利益受到损害。于是在要求贸易自由的口号下,英国工业资本家展开了反谷物法的斗争。1838年曼彻斯特的工厂主科布顿和布莱特等结成“反谷物法同盟”,要求实行贸易自由,废除《谷物法》,以减少工资支出,同时也可削弱土地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1846年《谷物法》被迫废除,粮价虽未立即降落,但却防止了进一步上涨。工业资本家则由于市场的不断扩大,得到了较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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