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批发市场罚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0页(322字)

日本《批发市场法》规定,凡符合下列各项规定之一者,处以2年以下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二者并处:(1)违反本法有关中央批发市场从事批发业务许可的规定,而在其从事批发业务者;(2)依靠伪造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在中央批发市场营业的许可者;(3)违反本法有关纯资产额标准的规定,不执行停止在中央批发市场进行批发业务的命令者;(4)违反本法规定,被取消许可后,不执行停止在中央批发市场进行批发业务的命令者。该法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地方批发市场经营批发业务的规定,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二者并处。该法还对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分别作出了罚款5万日元、3万日元以下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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