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87年农业推广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3页(187字)

为帮助赠地学院解决农业试验资金,学院和农业研究和试验机构要求联邦政府资助各地的农业试验活动,1887年美国第43届国会通过第二个与赠地法相联系的哈奇法,即《农业试验站法案》。该法律规定,联邦政府从出售公有土地的收入中每年向各州提供1.5万美元以支持农业试验站工作。除单独建立农业试验站的州以外,这笔款都拨给各州的赠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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