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64年食品消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2页(279字)

美国1964年通过《食品券法》,决定全面推行食品券计划。食品券计划是指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一种票据(即食品券),计划参加者可以用这种票据去购买食品,增加他们的购买力。根据该法规定,有资格参加食品券计划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人数和收入水平,在支付一定的现金后即可取得比他们缴纳的钱数更多的食品券,用其可从商店里换回食品。零售食品商店则可将食品券拿到当地银行去兑换出现金,而银行则从农业部兑换现金。根据法律规定,由农业部补偿超过食品券收入的全部差额。此外,农业部还要支付联邦机构的全部管理费用和州机构的部分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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