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种子标签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74页(295字)

德国《种子法》中规定了种子标签的类型和发放程序。根据规定,种子标签的类型有三种:第一种为白色用于基础种子(原种);第二种为蓝色用于合格种子;第三种为褐色用于商品种子。各类种子经过田间和室内检验合格后,应由国家种子检验部门统一向育种者、繁种者及种子接受单位和个人发放种子检验合格证书和种子标签。只有获得证书和种子标签的单位和个人,才有权对种子按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包装和贴标签处理,才可投入市场经营销售。进入市场销售的种子包装材料,其外表必须注有下列项目: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种子类别、封装时间、证书号码。种子内部也必须装有同类型的小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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