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93年农机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6页(467字)

日本1993年2月12日修订颁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共5章19条。其中第1条规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通过有计划地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进行试验研究和实用化推广,建立农机具的检查制度,健全农机具试验研究体制及确保其所需经费等措施,以有利于农机具的改进普及,从而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力和改善农业经营。第2条规定:(1)本法所谓的“农机具”,指的是有效地进行耕耘整地、播种、施肥、田间管理、病虫害的防治、畜禽饲养管理、收获、产品加工及其他农业作业所必需的机械和器具。(2)本法规定的农业机械化,指的是通过有效地引进利用动力或畜力的优良农机具,而使得农业生产技术高度发展。(3)本法所谓的高性能农业机械,指的是能显着地提高农业作业的效率或减轻从业者的劳动强度,从而有效地改善农业经营的农业机械。(4)本法所谓适应农业机械化农资材料,指的是便于农机具操作性态的肥料、农药及其他政府指定的农资材料。(5)本法所谓的高性能农业机械等,指的是高性能农业机械及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农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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