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集体农庄内部示范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83页(341字)

全苏集体农庄理事会通过《集体农庄内部示范规章》,由8部分31条组成。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部分,规定了集体农庄内部规章的宗旨、作用、批准程序。(2)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公职人员和集体农庄、庄员在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方面的基本义务。(3)集体农庄的工作时间,工时利用,休息时间。(4)集体农庄中的劳动保护工作由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5)奖励措施,规定集体农庄庄员大会可根据集体农庄通过的条例,授予“功勋庄员”和“荣誉庄员”称号。(6)处分措施及其采用办法。(7)对集体农庄庄员个人需要的服务,规定可向庄员无偿地提供牧场放牧、运输工具、耕种宅旁园地用机械、帮助建造房屋、子女入托上学等费用。(8)对遵行内部规章的监督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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